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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上河湾单元(和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修编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河湾单元(和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pfjgh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 2.咨询电话:238616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110006。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4月3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东、南至苏家屯区界,西至长大铁路,北至三环高速路,用地面积约3.9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上河湾单元(和平区)功能定位为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高品质居住生活区。 三、用地布局: 重点优化白塔堡河和胜利大街沿线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在片区中部及西部,同时落实安置房及保障房用地选址需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布局在地区中部及北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在胜利大街、白塔堡河沿线。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方面,保持三环绿带连续,结合白塔堡河,打造大型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同时结合街角空间新建(改造)口袋公园。 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包括高速路三环绕城高速,快速路胜利大街,主干路南京南街、红椿路、金橘路等,其他为支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包括地铁四号线、地铁十二号线、地铁十三号线、地铁十三号线线位及站点,给水厂,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等。蓝线控制为片区内白塔堡河水面。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1.区位图 2.原用地规划图 3.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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