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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皇姑区虹桥中学南地块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皇姑区虹桥中学南地块位于《沈阳市北部经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DNBB),该规划于2016年5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gfjfg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传真:86200565(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人民政府A座14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澜沧江街西侧道路红线,南、西、北至用地界线。 二、调整内容:皇姑区政府为提升皇姑区教育教学多元化发展需求,提高学校艺术教学水平,拟在虹桥北校区南侧新建1栋4-5层的艺术楼。 为保障实施建设空间,并满足教育用地使用要求,拟将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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