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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大东区虎石台大街东-2地块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大东区虎石台大街东-2地块位于《欧盟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NOS),该规划于2019年9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ddfj-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传真:621999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4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30米规划路,南至22米规划路,西至虎石台大街,北至轩通路。 二、调整内容:为满足承接华晨宝马生产装配订单的需求,考虑交通可达性、宝马配送半径要求等因素,华通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调整区域内建设新项目。原规划教育科研用地拟划拨给沈阳大学与技师学院,现技师学院已另行选址。因此,大东区政府申请优化调整区域用地规划,增加二类工业用地(M2),减少教育科研用地(A3),并对区域路网进行优化。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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