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北新区裕湾花园二期(2、3号)地块周边用地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北新区裕湾花园二期(2、3号)地块周边用地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shbtc-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传真:024-88087076(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收,邮编:110164。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2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调整范围:东至用地界线,南至蒲北路,西至秀园一南街,北至蒲河路。调整范围由3个地块构成。 二、调整内容: 将秀园一南街东侧与已出让地块(裕湾花园二期2、3号)之间的3处、宽约25米的居住用地(均为未利用国有建设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总面积约1.34公顷。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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