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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于洪新城沈辽路 123 号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5-03-17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于洪新城沈辽路  123号及周边地块调整范围位于《大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INDP),该规划于20126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317日至20254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fjghk-zrzyj@shenyang.gov.cn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317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调整地块位于于洪区于洪新城,沈辽路以南,二环路以西。

二、调整内容:为进一步服务地区供热,办理企业土地手续,申请将沈辽路123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教育用地调整为供热用地,并对地区用地规划方案进行优化。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区域位置图.jpg

原规划图.jpg

调整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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