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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欧博城一期-7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25-08-06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欧博城一期-7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变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ddfj-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传真:621999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规划条件变更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用地界线,西至望花中街,南至用地界线,北至轩兴四路。

二、变更内容:该地块于2006年11月28日由沈阳东方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15.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商业比15%,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为完善地区城市建设,适当补充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沈房发[2024]4号)文件指示要求,经大东区政府申请,将地块(1—7)商业比由73%变更为19%-21%,其他规划指标不变;望花中街东-3地块商业比由15%变更为8%-10%,在地块内配建生活圈服务设施不少于1785平方米。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区域位置图.jpg

地块范围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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