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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于洪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第二批次用地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于洪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第二批次用地调整范围位于《永安新城大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INDX),该规划于2018年7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fjghk-zrzyj@shenyang.gov.cn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调整地块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304国道以南,旺港大街以东,西北连接线以西。 二、调整内容: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并切实保障民生需求,于洪区申请将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第二批次用地调整为批发市场用地和防护绿地。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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