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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苏家屯区金山单元
时间:2019-11-21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中心城区金山单元(编码FNJS)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91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政(2019)80号。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特此公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东至长大铁路,西至桂花街,南至雪松路,北至金橘路,单元面积约6.59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金山单元是以居住功能为主,集商业、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功能单元。

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由主要干道和绿化廊道分隔成若干组团。用地总面积约159.88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24.25%,居住用地内应相应配建公共管理设施及商业服务业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宗教设施用地,用地总面积约37.65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5.7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包括商业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围绕大型居住区布局,用地总面积约7.44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1.13%。规划商住混合用地布局,主要位于雪松路北侧与迎春街东侧。用地总面积约9.57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1.45%

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道路网系统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约101.86公顷,占单元总用地15.45%。绿线控制,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两类,用地总面积约78.15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11.86%。规划公园绿地主要围绕浑南灌渠、公共生活中心布局,包括金山公园、劳动公园等,总面积约为41.01公顷。

规划防护绿地主要沿浑南灌渠、高压线等沿线布置,总面积约为7.46公顷。

黄线控制,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环境设施用地,用地总面积约

33.16公顷,占单元总用地的5.03%。其中供应设施为热电厂,用地面积33.0公顷,环境设施为污水泵站,用地面积0.2公顷。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2处,均为加油站,用地面积共0.61公顷。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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