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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于洪区职教中心周边用地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于洪区职教中心周边用地调整范围位于《环保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INHB),该规划于2017年8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 yh31013903@163.com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四环路,南至新岭路,西至白沙街,北 至30米规划路。 二、调整内容:为提高区职教中心办学质量,满足办学标准及用地需求,结合规划地铁车场选址,经于洪区人民政府申请,优化于洪区职教中心周边用地布局和交通组织,新增18米规划路,扩大职教中心规模,在满足规划地铁车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车场用地边界,调整后,教育科研用地增加1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增加21.68公顷,道路用地增加1.81公顷,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减少34.3公顷,绿地减少0.19公顷,新职教中心用地13.39公顷。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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