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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3-01-17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北新区航空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1月17至2023年2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sbkjgh2022@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传真:024-88087076(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收,邮编:110164。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东至用地边界,南至107省道,西至虎石台大街,北至沈铁2号线,规划总面积约3.95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将航空产业园单元规划定位为空天科创中心、航空智造基地。

三、用地布局

规划形成“三生融合、集约复合”的用地布局,生产空间上以工业用地为主,园区内部紧邻机场区域,以大尺度工业用地发展复材、大部件等产业功能,外围区域以小尺度工业用地为主,发展共享中心、航空科创、科研孵化等功能;生态空间以虎石台沿线绿化景观带、门户公园、邻里公园等组成;生活空间方面结合产业组团,规划教育科研、商业服务等产业服务及生活服务配套功能,满足就业人口与科研人才配套服务需求。

四、五线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航产路及其它规划路等道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包括给水、排水、电力、供热、消防、铁路线位等设施。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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