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和平区世纪华丰文化广场项目 规划指标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和平区世纪华丰文化广场项目规划指标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日(自2024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pfjghk-zrzyj@shenyang.gov.cn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规划科) 2.传真:024-238616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规划科)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规划科收,邮编:110006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青年大街,南至文体路,西至五里河街、北至文兴路。 二、调整内容:地块于2007年3月20日由宁波华丰建设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包括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面积42106.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7.73,商业比例不大于57%。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停缓建项目启动盘活,沈阳市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和平区华丰嘉德广场停缓建项目”一楼一案“盘活方案的办理意见。提出将B座由48层商务办公(235m)调整为29层住宅(100m),面积由7.3万平方米减少至3.9万平方米。 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2.5万平方米调整至29.1万平方米,容积率由7.73降低至6.90,商业比由57%降低至39%。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