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阳航空航天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9月5至2024年10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shbgh-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传真:024-88087076(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收,邮编:110164。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哈大铁路、北至用地界线,规划总面积约34.17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空天产业新引擎、青年活力新场所、生态智慧新都市。 三、规划布局 1.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三心七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为虎石台大街功能发展轴; 一带:为长河滨水景观带; 三心:为三个发展核心,包括智慧谷、空天岛、航空门; 七组团:为航空产业组团、航天产业组团、航空衍生产业组团、产业预留组团、科教展示组团、新城子原住区组团、空天居住区组团。 2.用地布局 组团式布局产业、居住用地,沿虎石台大街、长河布局高品质产业服务用地,塑造城市街路、滨水形象。三大发展核心集聚航空航天科普展示、数字网络、研创转化等功能,提升沈阳航空航天城服务能级。构建支撑空天产业体系的发展空间,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航空衍生三大空天产业集群,预留一个产业组团。打造航空航天产业的配套服务空间,重点发展以科教展示区为主体的科研服务片区以及原住区、空天住区两大生活服务片区。 四、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一环、四横、三纵”的路网骨架,打造客货有序的内部路网体系,实现航空航天城各组团之间便捷的交通联系。明确典型道路断面方案,指导新建道路建设。 五、绿地系统规划 依托蓝绿生态本底,打造“两轴两带”的绿色生态网络,提升片区环境和绿化品质。两条生态绿轴为虎石台大街绿轴、杭州路绿轴,两条滨水景观带为长河滨水景观带、左小河滨水景观带。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统筹周边34座市政设施,保障沈阳航空航天城发展需求。新建设施19座,包括污水厂及泵站设施2座、区域雨水泵站3座、地道桥雨水泵站3座、66kV变电站5座、燃气热源厂2座、燃气次高压调压站1座、消防站3座。 七、五线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虎石台大街、杭州路、常州路、锦州路、银河街等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黄线控制包括给水厂、污水厂、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变电站、燃气热源厂、燃气次高压调压站、消防站、交通枢纽、交通场站、加油加气站等。蓝线控制长河、左小河。黑线为哈大铁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八、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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