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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示
时间:2020-11-30 来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

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syghjmcc@163.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

2、来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收,邮编:110003。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

3、咨询电话:024-23240761。

注: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沈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pdf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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