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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沈阳市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及第一批挂牌历史建筑名录”专家论证会
时间:2012-03-22 来源:名城保护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加强对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推进我市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3月22日上午,在市规划院第四会议室,武利华副局长主持召开了《沈阳市历史建筑认定办法及第一批挂牌历史建筑名录》专家论证会。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兼清史研究所所长、市政府参事张杰,沈阳建筑大学教授陈伯超,市规划院原院长李国才,沈阳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声能等文物保护、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位专家一致认为制定历史建筑认定办法、挂牌保护历史建筑的意义重大,将有利于增加城市文化的分量和历史的厚重感、有利于城市风貌特色的塑造。本次提出的认定办法和第一批名录“工作扎实、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原则上予以通过,并应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尽快上报至市政府公布实施。
   
    参会的还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处长韩璐、市规划院副院长张晓云以及名城处、市规划院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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