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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全市历史建筑展开普查
时间:2012-05-24 来源:名城报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对全市历史建筑进行一次大普查,以便对这些无法享受文物单位和文物线索保护待遇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避免出现因商业开发而被拆迁的遗憾。
    据介绍,广州市规划局将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提出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暂定名)的立法项目。目前该项目被列入广州市2012年度政府规章正式项目,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保护程度的不同,历史文化资源大致可以被划分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线索和历史建筑,前两周受到《文物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对历史建筑的认定和保护则没有刚性要求。广州市规划局本次的立法,目的正是保护广州的历史建筑。据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浩军介绍,虽然目前行政区内普查到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2处、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38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8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增37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但历史建筑的数量究竟有多少仍不清楚,需要先摸清家底,编制并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和确定增补机制。待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公布后,再对列入名录的历史建筑分期分批编制保护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到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为城市建设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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