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您的位置:首页>专题工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我局组织召开《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讨论稿)专家论证会
时间:2016-12-20 来源:名城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巩固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成果,健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管理有法可依,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处组织起草了《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讨论稿)。
        2016年12月20日,我局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召开了《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讨论稿)(后简称为“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市规划国土局名称处处长武静宇主持会议,五位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市规划院副院长谭许伟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听取了市规划院的汇报,并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认真论证。专家一致认为: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项目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沈阳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管理办法是必要的。该办法思路清晰、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原则正确,“管理办法”的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符合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