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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盛京皇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批后公示
时间:2018-01-23 来源:名城保护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盛京皇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一、   规划背景

盛京皇城是全市规模最大、形成最早、遗存最多、特色商业最密集的历史文化街区,是沈阳历史文化旅游的核心区域,是《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之一,2015年辽宁省政府将其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街区位于沈阳市核心区,街区范围由东、西、南、北顺城街路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约166公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保护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盛京皇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按照整体性、原真性、保护利用结合、渐进式有机更新的基本原则的原则,编制本规划。

二、价值特色

盛京皇城见证了沈阳城市的发展历程,是沈阳2300年建城史的始点,是我国现存的规制完整、布局独特的古代城池典范,是清文化和民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其独特的风貌体现了多元文化和建筑艺术的融合,是沈阳市现存历史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地区。

三、规划目标

盛京皇城是展示清文化、民国文化和传统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是以故宫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集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博览展示、特色商业于一体的标志街区和魅力街区,是展示沈阳城市特色和形象的名片与窗口。

四、保护区划

规划将历史建筑较为集中,空间格局保存完好,风貌特征明显的区域,划定为核心区保护区,面积39.78公顷,占街区面积的24%。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26.22公顷,划分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一般建设控制地带和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严格控制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重点协调新旧建筑风貌。

五、建筑高度控制

以《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为依据,保留原912的高度控制区;15高度控制区主要包括故宫和张氏帅府周边、其他文保单位周边、沈阳路两侧等区域;其它区域为24-30高度控制区;同时临近历史街区第一排建筑作为协调控制区,按照50的高度进行控制。

六、建筑风貌控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严格保护现存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传统风貌建筑重点保护具有历史价值特色的主立面及细部装饰。

现状建筑通过整治等措施进行逐步更新改造,调整建筑色彩、风格及细部装饰,使之与皇城整体风貌相协调。

新建建筑严格控制建筑风貌,以现代中式建筑风格为主,建筑主体色调以灰色系为主。新建建筑应为中式小体量建筑,展示老沈阳的传统空间肌理。

七、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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