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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规划>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一、规划期限 2011-2020年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沈阳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和新民市,面积为1288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东至三环高速公路,西至大潘街道,南至桃仙街道,北至京哈客专直通线,面积1353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9个行政区,总面积3471平方公里。 二、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725万人。 三、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72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9.3平方米。 四、市域城镇规划体系 规划形成“一城、六轴”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一城:指中心城区,是城市核心职能的集中承载地,辐射和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枢纽与中心。 六轴:指依托复合交通走廊形成沈大、沈山、沈阜、沈铁、沈抚和沈本六条城镇发展轴。 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主、四副、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主”指主城,是城市高端服务职能的集中区域。 “四副”指4个副城,具体为铁西副城、蒲河副城、永安副城和浑河副城,是城市核心生产职能发展的主要区域。 “多中心”指多层次、网络化的城市公共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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