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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3-19 来源:政策法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印发年度法治培训工作计划,围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执法4个方面,邀请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培训4次。编制《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100问》,推动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熟练使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组织行政执法“百人大练兵”活动,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编制《法律法规知识题库(300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5次。

(二)加强制度落实,规范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编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9方面36项程序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规范,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率100%。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政府规章2部,清理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69件。将《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制定和《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正,提报2025年立法调研计划,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年作出行政处罚32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25件,法制审核、备案率100%。动态调整《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确定行政执法事项267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227项、行政自由裁量事项253项。制定《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收缴过期行政执法证件15件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承担34项整改任务,完成率100%,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问题26项。落实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自然资源委托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试行)的意见》《关于调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委员会的通知》,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

(四)加强复议诉讼,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出庭且出声”要求,2024年机关负责人出庭152次,出庭率为100%。承办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示范听证会,全省14个市自然资源局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共计103人现场旁听,全省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共计2300余人通过视频参加。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成立法治自然工作专班,开展重点案件的分析研判,组织协调承办单位、法律顾问专题会商3次。下发《政策法规提示》4次,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避免重大法律风险。积极开展“府院联动”,市中法、铁路两级法院、省铁路检察院、市检察院沟通协调38次,与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24次,对土地出让类重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阵地建设。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持续提升普法精细化水平,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联合皇姑区司法局、辽中区蒲西街道、和平区下河湾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品800余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100余件。在中国法治网、沈阳日报、指尖沈阳刊发活动宣传报道11篇。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在局公众号发布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12件,违法建(构)筑物没收处置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需要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能力有待提升。

(二)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掌握程度还存在提升空间,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工作的需要,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地区新增违法占耕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及后果认识不深。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领导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法治自然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局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发挥业务机构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地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组织12家区分局及3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在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现场述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12+1”法治赛道提报13项任务,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各1次,配合市人大法治建设工作调研1次、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工作调研2次

下步工作打算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使规范体系更加健全,实施体系更加高效,监督体系更加严密,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为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提升培训宣传质效。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构建学法用法“1+X”清单体系,建立“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大力开展“跟案见习”“旁听庭审”活动打造自然资源法治品牌,实现广泛普法与精准普法相结合,大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扩大“法治自然”品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利用法治宣传日,举办生态文明大讲堂,组织“绿色出行”倡导活动。

(二)不断提升立法执法水平。深化《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加快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效加大文件清理力度,开展政策法规中期实施情况评估。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完善自然资源委托执法工作,巩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开展行政执法影像资料专项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推动执法队伍向阶梯式、高素质方向转变。

(三)扎实做好复议应诉。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复议诉讼制度监督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败诉案件问题发现反馈机制的作用,举一反三、系统分析,着力解决类型化、普遍性问题。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一级调研员包案制度,努力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专班优势,重点难点案件会商研究。‌强化考核和履职尽责,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积极纾解行政纠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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