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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启数字化保护利用新技术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定制铭牌工作建议》(第0045号)的答复
时间:2021-04-30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曹德利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开启数字化保护利用新技术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定制铭牌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的建议主要涉及以下2个事项:一是利用新技术对历史建筑完成测绘建档工作;二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挂牌保护。

一、利用新技术对历史建筑完成测绘建档工作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资源挖掘与保护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公布四批次历史建筑共162处(302栋)。在各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之后,即开始编制历史建筑保护档案,保护档案内容具体包括历史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历史与现状地址、建筑产权、土地产权、保护价值、位置图、现状照片等信息。

2020年10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查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村〔2020〕26号),要求各市2021年底全面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参考《辽宁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指南》标准进行测绘,形成历史建筑档案表,档案表包含历史建筑基础信息、核心保护信息、现状信息、使用信息、测绘图纸档案等内容。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迅速展开具体测绘工作。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利用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技术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获取历史建筑的高精度点云信息和航摄照片,经过后期数据处理,得到尺寸精准、细节丰富、色彩逼真的三维数字化模型,形成可永久保存、可量测的数据资料,为下一步的修缮、活化利用、展示等提供技术依据。截至目前已完成28栋历史建筑的外业测绘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挂牌保护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在我市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同时,设计并确定了统一的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保护标志牌对历史建筑名称、建设年代、建筑结构、建筑用途等信息进行简要介绍。在各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之后,即组织制作、悬挂各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目前,历史建筑已全部设置标志牌。同时,在各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出入口也设置了保护标志牌,对街区的范围、建设年代、特征与价值等信息进行了简要介绍。

随着人们对城市文化重视度的增强,历史建筑保护深入人心,对历史建筑的正确解读和认识,能够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城市文化地位的塑造。我市也在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彰显沈阳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扩大保护工作影响,我市由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工程,为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设置简介牌,使建筑信息更为详尽。同时附加二维码,市民、游客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文字、照片、音频等信息,了解文化遗产更加详细的介绍及背后的故事,领略历史与现代交融的人文风貌,以此展现沈阳城市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和产业发展。目前,已搭建了沈阳市文物历史建筑可阅读系统平台,拟对100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重要工业遗产)增设简介牌及二维码,计划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标志设立及宣传工作,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技术,构建全民参与的信息化平台,让广大市民和游客真正体会到历史建筑的内涵和城市的魅力。

感谢您对沈阳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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