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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第0562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23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边春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靠前,积极作为,采取8项措施严格野生动物监管。各区(开发区)、县(市)及监测站每天对属地的候鸟栖息地、花鸟鱼市、宠物商店、饭店、驯养繁殖场所和非法交易等进行检查,坚持日检查、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检查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执法,积极开展对野生动物的救护等工作。同时,为加强对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我们先后下发了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鸟类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和《沈阳市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正在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待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后,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二、取缔非法鸟市

1月23日、25日,沈河区、铁西区有关部门相继取缔了万柳塘鸟市和劳动公园鸟市,全面禁止在万柳塘、劳动公园内开展鸟类售卖及经营活动,并组成了联合执法工作组,全面推动取缔工作落实。我们也将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沈河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三、公开举报电话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2月1日,我局下发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的公告》。公告中,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鸟类)的举报电话:88922060、88922110。非法野生动物(鸟类)交易的举报电话:88922060、88922110。妨碍野生动物栖息的举报电话:88922060、88922110、88922045。法定节假日、夜间等非办公时间请拨打88922003。

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以开展“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街道宣传栏等渠道,采取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广告、散发宣传单、张贴海报、设置宣传牌等形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新要求和新举措,深刻认识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性。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及热心野生动物保护的社会人士,开展爱鸟护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在工作中,我们主动请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进行监督。

五、持续开展巡护监测

加大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它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时节,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职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看护,充分依靠基层和社会力量,严防乱捕滥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的发生。加大对过境候鸟的监测巡护力度,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鸟类(候鸟迁徙停留的时间、数量、疫源和疫病监测工作)等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主动协调属地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和网信等部门对辖区内鸟类驯养繁殖场所、餐饮饭店、鸟类市场、农贸市场和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等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在春、秋两季候鸟迁徒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格执法,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肃查处,真正切断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

七、严格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林护发〔2020〕22号)精神,我局对此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区、县(市)分局要准确把握决定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坚决贯彻执行决定各项规定。

一是要组织保护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正确理解、把握《决定》的各项要求,为下一步的保护执法奠定基础。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出台《决定》的重大意义,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二是要按照决定规定,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活动,深入细致地开展清理整顿排查。三是要按照决定要求,结合《沈阳市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

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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