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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房屋动迁后房证办理的建议 》(第0734号)的答复
范景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房屋动迁后房证办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动回迁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正视问题、强化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办证工作进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收到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对接沟通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研究解决路径。一是档案查询,调取市铁西区红粉路76号登记档案,以档案为依据深入了解问题成因。二是由于该项目2005年建成年代久远,绝大多数购房者均已办理了房证,开发企业负责人已离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千方百计寻找该负责人,并说服其回沈与当事人双方申请办证。三是沈阳市万达包装印刷厂已具备房屋拆迁协议书、安置协议以及准住通知,按照“先税后证”原则,办证前应先履行完税手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协调税务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其补办完税证明。该企业尚未履行完税手续,已协调企业及开发商,待企业完税后可第一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 下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深入了解全市不能办证情况,困难面前不退缩,倡导“自然先锋、规划力量”继续努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房屋动回迁办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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