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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 产权证发放工作建议(0470号)的答复
时间:2024-02-29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重新启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印发《沈阳市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合理分工,分头推进。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一方面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持证情况等情况行梳理确认;一方面对现状权属、四至、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在完善调查成果的同时反映农村不动产真实情况,为“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发证依据。

2023年初,全市各区县农村不动产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目前,采取日常申请换发与集中换发两种模式同步推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均设立农村不动产登记窗口,按照日常登记“专人办”,总体工作“集中办”的工作模式,整体推进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不动产证换发工作换证意愿迫切的农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

下一步,全市将加进一步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沈阳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发挥好农村不动产证应有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农村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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