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 产权证发放工作建议(0470号)的答复
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重新启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印发《沈阳市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合理分工,分头推进。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一方面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持证情况等情况行梳理确认;一方面对现状权属、四至、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在完善调查成果的同时反映农村不动产真实情况,为“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发证依据。 2023年初,全市各区县农村不动产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目前,采取日常申请换发与集中换发两种模式同步推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均设立农村不动产登记窗口,按照日常登记“专人办”,总体工作“集中办”的工作模式,整体推进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不动产证换发工作。换证意愿迫切的农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 下一步,全市将加进一步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沈阳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发挥好农村不动产证应有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农村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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