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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我市不动产登记流程管理的提案》(第339号)的答复
时间:2021-05-14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水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不动产登记流程管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原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承担市、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专门设立了司法协助室,集中统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司法转移等对公类司法登记业务,大大提高了司法协助效率,得到全市各级人民法院高度一致好评。

近年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部门的登记类业务量确实呈现数年增加态势。经初步统计,2019年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类司法登记业务数量85210件,2020年度更是达到了近10万余件。关于司法协助室工作量不断增加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加人员尽量满足人民法院的办案需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安排十名工作人员在司法协助窗口受理业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协助类业务的办理效率,我局正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开通网上办理部分司法协助类业务。

你们反映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抵押登记等问题,据了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及对应的土地需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而个别法院仅按房屋权利处置拍卖房产,未处置房屋对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申请人另行单独办理土地有偿处置手续,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办理拍卖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二是存在着法院送达拍卖房产司法过户手续时要件不齐全,后续登记材料补充完善时间长或购房人不能及时缴纳税费的情况;三是因土地抵押给银行的不动产,应先由银行注销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再进行对房地的不动产司法转移登记。对于以上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司法协助类业务的交流沟通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为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始终坚持提升不动产的登记效率和质量,对要件齐全的不动产查封登记即时办结,司法转移登记业务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

感谢你们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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