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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沈阳城市建筑物窗户等外立面精细整治提升城市品质提案》(第0199号)的答复
刘莹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沈阳城市建筑物窗户等外立面精细整治提升城市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及规划事宜 已编制完成《沈阳市城市修补专项规划》、《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设计导则(2018-2020)》,对住宅建筑立面、市政基础设施、广告牌匾、灯光照明等方面提出要求,指导沈阳市老旧小区的具体改造工作。针对建筑破损、违建情况、门窗不统一等建筑物外立面问题,规划提出了拆除违建、整修屋顶、立面整治、门窗加固、楼体附属设施治理、建筑色彩、电梯的治理要求。 2020年,我市将改造老旧小区63个。按照《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设计导则(2018-2020 )》要求, 在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要规划设计施工,沿街楼房外立面设计要尊重原有的街路肌理、格局和色彩,延续居住类建筑暖色特征,确保改造后的小区与周边环境风格相一致。市房产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及标段划分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对涉及沿街外立面改造的小区,要充分考虑周边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因地制宜,适当增加造型,逐个小区形成外立面改造效果图,确保颜色和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 二、关于建筑外立面涉及行政处罚事宜 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不符合环境景观要求的行为,依据《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于现状存在问题的其他建筑、未来开发的新建项目,各职能部门将开展治理的专项研究工作。从编制管理导则、技术规范、行动方案等角度出发,指导城市建筑精细化管理,为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贡献力量。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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