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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开展卧龙湖湿地科考并编制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的提案》(第0474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15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吕明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卧龙湖湿地科考并编制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卧龙湖生态位置极其重要,是东亚-澳大利亚候鸟类迁徙路线上的关键节点,是白鹤等世界濒危鸟类重要迁徙、停歇、繁殖地,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2019〕42号),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评估,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中严格落实“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我局于2020年1月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摸底评估工作。预计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市的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和优化整合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待省局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我市将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总体规划开展重新编制工作。针对《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1-2020》即将到期和卧龙湖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等问题一并解决。

感谢您对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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