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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关于调整局领导包区、县(市)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
经2011年第1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包区、县(市)工作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关志鸥同志负责联系和平区。
副局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严文复同志负责联系沈河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春风同志负责联系皇姑区、沈北新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述奇同志负责联系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军同志负责联系新民市、辽中县。
副局长武利华同志负责联系于洪区、光辉农业示范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曲长令同志负责联系苏家屯区。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赵辉同志负责联系东陵区。
市土地交易中心主任李逸群同志负责联系康平县、法库县。
副巡视员郑德日同志负责联系大东区。
副巡视员于丽新同志负责联系棋盘山开发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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