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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月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3-01-31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局党组决定:

石  月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科长;

李  哲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科长;

王鑫怡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科长;

孙宇迪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科长;

曲雯雯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科长;

石  巍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科长;

杨  赢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科长;

韩  东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科长;

朱  磊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科长;

刘书羽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棋盘山分局科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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