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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吉宝湾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吉宝湾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0年5月开始,擅自占用东湖街道杨官社区土地4609平方米建设商品房,所占土地地类为:工业用地178平方米,旱地、菜地4431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17日依法对吉宝湾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浑南自然罚决字〔2020〕003号),处罚内容如下: 1.处罚款90400元; 2.没收在443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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