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辽宁长泓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辽宁长泓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19年6月开始,擅自占用黄家街道腰长河社区土地297.2平方米建设彩钢房及硬化地面,所占土地地类为水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规定》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3月27日依法对辽宁长泓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沈自然资沈北罚决字2020007号),处罚内容如下: 1.退还非法占用的297.2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97.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5944元人民币。 公示期限:2020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