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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中泰汇通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中泰汇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于洪区光辉农场国有土地87.56平方米(旱地),建设桥。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标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月10日依法对沈阳中泰汇通置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沈自然资于洪罚决字〔2019〕第059号),处罚内容如下: 1.没收新建的87.56平方米桥; 2.处罚款人民币1751.2元。 公示期限:2020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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