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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贝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贝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出土地证范围,擅自占用大牤牛村土地257.14平方米,地类为:旱地39.18平方米、农村道路70.48平方米、其他草地147.48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1日依法对沈阳贝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沈自然资铁西罚决字[2020]007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57.14平方米; 2.按照耕地20元/平方米、其他土地10元/平方米的标准,共处以罚款2963.2元。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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