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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小于村、余粮村、小挨金村、马贝村、西胜村、大挨金村、宁官村土地14158.37平方米(其中耕地4925.77平方米、耕地以外农用地337.02平方米)修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21日依法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沈自然资铁西罚决字[2020]003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4158.37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农用上新建的其他设施,面积5230.67平方米; 3.共罚款190841.4元 公示期限:2020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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