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盛道大昌石化加油站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冷子堡镇忙后村3792平方米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其占用土地地类分别为:水田1610.36平方米、村庄1897.13平方米、有林地271.47平方米、公路用地13.04平方米。占用水田1610.36平方米为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1910.1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1881.83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4日依法对沈阳盛道大昌石化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罚决字〔2021〕004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792平方米给辽中区冷子堡镇忙后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59.7平方米储油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3、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1016.4平方米和硬覆盖及其他设施;
4、并处罚款;70127.2元人民币。
公示期限:2021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