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处罚/强制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处罚/强制
沈阳盛道大昌石化加油站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1-07-13 来源: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盛道大昌石化加油站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冷子堡镇忙后村3792平方米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其占用土地地类分别为:水田1610.36平方米、村庄1897.13平方米、有林地271.47平方米、公路用地13.04平方米。占用水田1610.36平方米为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1910.1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1881.83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4日依法对沈阳盛道大昌石化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罚决字〔2021〕004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792平方米给辽中区冷子堡镇忙后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59.7平方米储油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3、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1016.4平方米和硬覆盖及其他设施;

4、并处罚款;70127.2元人民币。

    公示期限:2021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