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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2014年度全市土地管理 工作会议
时间:2014-04-15 来源:执法支队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226日上午,沈阳市政府在市政府二楼常务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为全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持续向好提供了坚实保障。

会上,李强局长针对土地执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1.完善土地执法责任机制。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土地执法责任状,同时将按省国土厅要求,适时对违法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开展警示约谈问责和挂牌督办,并在媒体公开曝光。3月底前,各地区要建立起共同责任机制,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的土地监管责任,建立起县(市)区、乡镇、村违法监管体系,切实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发现本地区有违法用地的,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2.违法用地务必整改到位。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应用,国家将逐步推进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的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管理工作,要求土地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必须紧密衔接。因此,对于土地变更调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各地要迅速行动,逐个项目进行整改,该拆除的尽快拆除,确保国家核查前整改到位。

3.确保实现土地违法比例目标。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土地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坚决遏制未批先建行为,科学合理使用土地指标,尤其要遏制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违法用地频发的态势,确保本地区违法比例不超过省政府规定的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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