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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祥波涂料厂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市祥波涂料厂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莽公屯村集体土地建设建筑物和硬覆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二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其占用土地地类为:独立工矿用地801.99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为限制建设区308.1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年版)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2月1日依法对沈阳市祥波涂料厂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苏家屯罚决字〔2022〕019号),处罚内容如下: 1.限沈阳市祥波涂料厂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十里河街道莽公屯村集体经济组织。 2.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独立工矿用地801.99平方米×10元/平方米=8019.9元,罚款总额为人民币捌仟零壹拾玖元玖角整(¥8,019.9)。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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