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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华秀香油调料加工厂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3-12-08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苏家屯区华秀香油调料加工厂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街道吴家东屯村占地建设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版)第二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其占用土地地类为:工业用地102.86平方米、其他草地630.59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七条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序号4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日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华秀香油调料加工厂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苏家屯罚决字〔2023〕034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沈阳市苏家屯区华秀香油调料加工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15日内自行改正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并于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733.45平方米土地给沙河街道办事处吴家东屯村集体经济组织。

2、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华秀香油调料加工厂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共733.45平方米,每平方米处罚款人民币100元,733.45×100元/平方米=73,345.00元,罚款总额为人民币柒万叁仟叁佰肆拾伍元整(¥73,345.00)。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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