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毕万仁违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毕万仁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辽中区朱家房镇艾蒿沟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及硬覆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正版)第四十二条、《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自由裁量权标准》第三款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19日依法对毕万仁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罚决字﹝2024﹞002号),处罚内容如下: 1、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硬覆盖725.90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 2、罚款人民币19226.50元,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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