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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志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 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5-01-10 来源:执法专班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辽宁志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3擅自占用苏家屯区沙河街道吴家西屯村土地491.14平方米,建设房屋、铺设地面硬覆盖及其他附属设施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七条,《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10日依法对辽宁志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苏家屯罚决字〔2025〕001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91.14平方米集体土地给沙河街道吴家西屯村。

2.没收491.14平方米(耕地491.14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491.14平方米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处每平方米罚款600元,共计人民币491.14×600=294684元(贰拾玖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0日至203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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