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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鑫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5-02-08 来源:执法专班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鑫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擅自占用辽中区养士堡镇细河沿村土地2484.35平方米,建设厂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依法对沈阳鑫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罚决字〔2025〕001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2484.3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养士堡镇细河沿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7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345.9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38.43平方米。

4.处以罚款人民币966046元(玖拾陆万陆仟零肆拾陆元)整,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5年2月8日至203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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