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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祥瑞商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5-06-16 来源: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专班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祥瑞商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李相街道后桑林子村土地15645.94平方米,建设库房、停车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6月10日依法对沈阳祥瑞商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2号),处罚内容如下:

1.退还非法占用的15645.94平方米土地给合法的土地使用者。

2.没收非法占用的114.21平方米(69.99平方米旱地及44.22平方米沟渠)农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占用的69.99平方米耕地予以每平方米20元人民币罚款,对占用93平方米村庄、15438.73平方米其他草地、44.22平方米沟渠予以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57159.30元(壹拾伍万柒仟壹佰伍拾玖元叁角)整,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3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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