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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沙岭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沙岭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占用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沙岭村5014.4平方米土地建设沙岭人文纪念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版)第四十二条、《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用规则及指导标准》(2016年)第三章第一节、《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规定》(2017年)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17日依法对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沙岭村村民委员会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于洪罚决字〔2025〕011号),处罚内容如下: 1.没收3381.4平方米耕地外其他农用地上的构筑物。 2.并处以50144元(伍万零壹佰肆拾肆元)的罚款,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4日至2030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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