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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擅自占用沈阳市苏家屯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魏家楼子村、陈相街道胡老屯村15517.03平方米土地建设殡仪馆、铺设地面硬覆盖及其他附属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修订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修订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11日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苏家屯罚决字〔2025〕003号),处罚内容如下: 1.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5517.03平方米土地给苏家屯区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魏家楼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陈相街道胡老屯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魏家楼子村、陈相街道胡老屯村15122.38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3.并处以156215元(拾伍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的罚款,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3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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