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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卧龙墓园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 结果公示
沈阳市卧龙墓园擅自占用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尖山子村、前康村、荒地沟村37931.12平方米土地,建设墓位、道路、停车场及办公用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6日依法对沈阳市卧龙墓园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8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8173.5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浑南区王滨街道尖山子村、前康村、荒地沟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4521.14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并处罚款282213.65元(贰拾捌万贰仟贰佰壹拾叁元陆角伍分)的罚款,限15日内自行缴纳。 另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非法占用的3652.39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当事人与王滨街道尖山子村、前康村、荒地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处置。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3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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