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沈自然资发[2019]14号《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要件和时限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要件和时限的通知》的解读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要件和时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以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为目标,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要件和时限,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二、重点内容 1.《通知》明确了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完税凭证等。 2.《通知》明确了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为要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