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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放开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的通知》解读
时间:2019-06-14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放开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放开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测绘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有序推动测绘市场全面放开;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环境,促进测绘成果质量提升和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
二、重点内容
1.《通知》明确了我市测绘市场放开的实施范围和测绘项目种类。
2.《通知》明确了我市测绘市场准入条件,符合条件并经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可入驻测绘市场名录库,承接我市相关测绘项目。
3.《通知》对加强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使用推广提出了要求,在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宣传及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均应明确标注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4.《通知》对我市测绘市场监管提出了要求,一是制定相关测绘技术规程;二是设立测绘专家委员会;三是建立测绘质量问题责任机制;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5.《通知》明确了测绘工作流程和备案部门。


文件链接:沈自然资发[2019]79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放开我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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