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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上河湾村、新立屯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4 月 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联系方式: 024-23866201
公告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3月12日 |
| 友情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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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湾村、新立屯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4 月 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联系方式: 024-23866201
公告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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