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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位于浑南区高坎街道的科研(二期)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开发的浑南区高坎街道的科研(二期)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面积为145951.13平方米。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0年09月09日—2020年09月17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城分局规划科,18640117895; 建设单位: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024-24281267 设计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010-82332550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棋盘山开发区泗水街57号4楼规划分局规划科(以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163 3电子邮箱:sfghgtfj@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确定利害关系人原则 利害关系人应为在项目周边居住或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受到该项目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召开听证会代表条件 与本项听证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年满18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与本项听证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持单位介绍信)、房产证或其他能证明与听证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4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人数不超过5人,可以全部参加听证;申请人数超过5人的,由全部申请人共同推选出5名听证代表,并需填写由全部申请人签名的推选书,不能推选出听证代表,则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城分局指定5名听证代表(或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5名听证代表)。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城分局 202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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