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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南北快速干道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批前公示
经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政规划管理处审核,拟批准南北快速干道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现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3、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024-83968873; ②信函请邮寄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市政规划管理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邮箱地址:szc83968873@163.com。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后,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会。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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