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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关于沈阳中德园市政设施、道路及绿化用地选址公示
公示信息
关于沈阳中德园市政设施、道路及绿化用地选址批前公示: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24-25817920;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14楼中德园规划建设管理部(规划)收。 ③电子邮箱:gh25375039@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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